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倪吴忠:目前17家水泥企业完成了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I阶段改造和评估监测任务
截至目前,有17家水泥企业完成了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I阶段改造和评估监测任务,并在浙江省水泥协会网站通过公示,其中,熟料生产企业8家,独立粉磨站企业9家。......
7月24日,由浙江省水泥协会与中国水泥网共同主办的“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培训会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在浙江杭州继续盛大召开。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技术核查部部长、高工倪吴忠带来了《浙江省水泥超低排放与国家政策差异解读及过渡衔接要求》精彩报告。他指出,截至目前,有17家水泥企业完成了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I阶段改造和评估监测任务,并在浙江省水泥协会网站通过公示,其中,熟料生产企业8家,独立粉磨站企业9家。
倪吴忠详细介绍了浙江省与国家政策差异的解读,并表示,1.企业要本着稳中求进、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分步开展评估监测。2.企业应重点加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和手工监测采样点布设规范化、脱硝过程氨逃逸、物料运输等薄弱环节改造。3.将经评估监测认为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纳入动态管理名单,实行差别化管理。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超低排放企业“双随机”检查,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及时调整出动态管理名单。5.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相关评估监测机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6.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各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推动行业高标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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