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琼审财报〔2024〕46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组织分配中央投资专项资金以及省本级财政投资资金情况审计报告》(琼审财报〔2024〕47号)要求,我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整改。现将我委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印发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清单,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小组,将审计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推进问题整改。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我委立行立改问题10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一)关于“3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
完成整改。一是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处室专题学习国家和我省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各处室在填报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时,要做好项目前期谋划论证工作,涉及转移支付支出项目,不得纳入部门预算。自2024年度起,不再将重点产业集群创建奖励资金编入我委部门预算。二是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处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年度经费预算,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剂工作经费,提高年度预算执行效率。三是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处室统筹考虑申报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加强研究论证,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
(二)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
完成整改。2024年6月以来,委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海南省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相关规定,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我委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超标准配置资产”问题
完成整改。2024年6月以来,委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以及我委内控制度配置资产,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1个项目因工作不到位推进缓慢,造成奖补资金未支出”问题
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2024年5月10日我委完成2023年航空维修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收入)奖补资金支付。二是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等预算管理规定,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时跟进年度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年内完成项目预算支出。
(五)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少计培训费”问题
完成整改。委办公室组织加强培训费管理规定、财务报账管理等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规定,规范核算培训费支出,今年以来我委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发生的培训费用已核算计入培训费。
(六)关于“未按规定对205件已调拨资产做账务处理”问题
完成整改。我委已对205件调拨资产做账务处理,账实相符。
(七)关于“违规将涉密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问题
完成整改。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核查相关涉密资产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已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处置,并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统一清退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销相关账目,另行建立涉密资产管理台账。
(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的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合理配置使用国有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三是组织清查相关固定资产,对符合报废条件的33件资产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处置,并进行账务处理。四是进一步完善资产卡片管理,已完成464项资产卡片信息更正变动工作,对14件未贴资产标签的资产补贴了标签,并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到账实相符。
(九)关于“2个专项1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未按规定时限分解下达”问题
完成整改。我委加快分解下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委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文件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项目所在市县。其中,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于4月30日下达我委,我委于5月8日将计划分解下达各市县,较国家发展改革委10个工作日内转发的要求提前6个工作日;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于7月15日下达我委,我委于7月19日将计划分解下达各市县,较国家发展改革委10个工作日内转发的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
(十)关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监测不到位,部分项目进度不及预期”问题
完成整改。一是我委于2024年7月初部署各市县及相关部门报送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上半年实施进展情况,并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投资”“累计完成投资”等相关监测数据,全面调度掌握相关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分别于2024年5月和8月,两次组织派出督导服务组,对进展缓慢省重点(重大)项目开展服务督导工作,了解相关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研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依托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平台,研究开发了“十四五”重大工程在线监测模块,对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重大工程项目按季度开展在线监测。四是2024年8月底印发文件通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上半年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项目业主和行业部门加快项目实施。
(十一)关于“2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部分整改。我委采取多种措施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相关项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河口溪片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等6个项目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率有较大提高。目前,东方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口溪片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等14个项目已完成整改或基本完成整改,陵水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8个项目正在按照要求加快整改。
(十二)关于“5个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正在整改。一是强化省财基建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调度,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其中,海南中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2023年下达资金609万元已全部支出,省民族博物馆二期工程2023年省财基建资金支付率达89%以上,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和琼北地震安全韧性城乡科技创新基地未支出资金已被省财政厅收回盘活。二是依托重大项目问题快速反应协调解决工作机制,及时快速解决省财基建项目在建设和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对省财基建项目的管理。研究起草并会同省财政厅于2024年9月5日印发《海南省省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对省财基建投资计划的申报、审核、编制、下达、执行、调整和监管等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十三)关于“8个省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度缓慢”问题
正在整改。一是加强省重大项目监督调度,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二是开展重大项目要素集中攻坚月等行动,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问题快速反应协调解决机制作用,聚焦土地、规划、拆迁等问题,合力破解重大项目推进的堵点难点。三是组织9个督导服务组对进展缓慢项目开展服务督导工作,了解项目进展缓慢原因,研究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四是起草并报省政府于2024年8月18日出台《海南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申报、计划编制、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管理。
(十四)关于“将4个不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列入当年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造成资金未能及时支出”问题
完成整改。一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核以及下达投资计划等工作,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强化落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二是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省财基建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调度,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三是研究起草并会同省财政厅于2024年9月5日印发《海南省省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省财基建项目管理规范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