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SFJSZ2023040003006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隧道应急基地)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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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5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民航/水运,市政 |
相关产品 | 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服务 |
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
(隧道应急基地)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隧道应急基地)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38号批准,建设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隧道应急基地)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服务
2.2项目地点:广陵区运河快速路和万福快速路互通匝道内
2.3服务周期:按照招标人要求随施工进度开展(包含竣工验收后2年)
2.4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隧道应急基地)进行工程基坑监测以及主体、周围建(构)筑物沉降监测、地下水监测工作,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报告,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2.6控制价限价:4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8日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号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225007 邮编:225012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陈刚
电话:0514-82955300 电话:0514-87880356
传真:225007 传真: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46324573@qq.com
2024 年3 月5 日
附件:
(1)评标入围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入围。 (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 1%一档)。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 1%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