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013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 A5 标段福界洋大桥上跨鹰厦铁路立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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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50000000110166600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铁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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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G7013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 A5 标段福界洋大桥上跨鹰厦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0000001101666005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G7013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 A5 标段福界洋大桥上跨鹰厦铁路立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国高网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_。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建设规模:G7013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 A5 标段福界洋大桥上跨鹰厦铁路立交工程,高速公路以桥梁形式上跨鹰厦铁路,左幅第一联 4×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右幅第一联(2×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第二联(3×4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轨顶到公路桥梁梁底净空为26.24m,交叉处铁路里程为K219+740,武沙高速公路里程为K57+124.8(沙南里程为K43+215.2),平面交叉角度105°。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南平段邻近鹰厦铁路K56+940~K57+010(沙南里程为K43+330-K43+400)段路基工程,长约70 m。具体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G7013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 A5 标段福界洋大桥上跨鹰厦铁路立交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及相关审查纪要内路基、桥梁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个月,争取2024年12月完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要求相同的标段可合并)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接过1项已完成的铁路营业线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均可),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j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高速公路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jgg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jgg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408号
邮编:3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87053667、87058013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80号七层703室
邮编:3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田工、谢工
电话:0591-87056885
传真:/ 电子邮箱:1514868262@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8-27层;
电话:0591-87077396
投诉受理单位: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9-8731155;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南林写字楼2号楼3层;
投诉方式: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https://ggzyjd.fj.gov.cn)“投诉信息”-“我要投诉”栏上进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