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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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0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山前、山里 |
【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涞水县三坡镇等12个乡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金蓬路和宝平线道路恢复重建、娄西路、罗北路恢复重建和九龙镇、三坡镇、赵各庄镇、涞水镇、东文山乡等12个乡镇的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恢复重建道路128.078km,恢复重建桥梁67座,恢复重建涵洞122道。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山前;第二标段为:山里。
2.2招标范围:涞水县三坡镇等12个乡镇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应检测的事项,并应根据国家规范图纸范围从 开工到竣工验收需检测的全部事项,详见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收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张玉梅 0311-67793856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9 09:30至2024-03-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竣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水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常玉路8号荣盛华府A区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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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超 |
联系人: | 张玉梅(质疑联系人) |
电话: |
0312-4523535 |
电话: | 0311-67793856(质疑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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