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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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4-11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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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4-420581-04-01-421496]批准建设。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97.54亩,总建筑面积343696.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燃气工程及边坡支护等。
2、招标范围:完成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3、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
5、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图纸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5日内提出回复意见。
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深度达到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注册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3 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人)的“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6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宜都市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9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杨坤
异议联系电话:15872505620
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C区4楼
联系人:向子龙
联系电话:15171733103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15872505620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