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综合院区监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区 | 安徽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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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FY2024GC004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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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4GC0043 )
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综合院区监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综合院区监理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调整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综合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社会〔2023〕174号)、《关于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房综合院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阜发改社会〔2023〕33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人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市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清路西侧、林颍路东侧、文化路南侧、保丰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阜阳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独立感染病综合院区项目用地面积约32720.5?O,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58670.36?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879.31?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7791.05?O。主要包括地上建筑:南病房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13381.68?O;门诊医技楼:地上7层、地上建筑面积约17045.18?O;垃圾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约149.63?O;门卫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约41.58?O;架空层约261.24?O;装饰装修、智能化、室外附属、其他,不含医疗专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3.5 亿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全部的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周 黎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56号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李 工
电 话: 0558-219903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维锋
地 址: 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贾工
电 话: 0558-2166196备用:0558-2166013
传 真:
电子邮件: 2294739066@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