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中药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伊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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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20 | 项目编号 | SG0801G240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0 | 开标时间 | 2024-04-1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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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中药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801G24004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中药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铁发改批字【2023】87号批复,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铁力市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3#车间:增加消防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颗粒剂车间:新增吊顶天棚、墙面、门窗等,电气工程新增灯具、消防工程增加感烟探测器及声光报警器等、颗粒剂干燥设备及颗粒剂包装机分装线;4#车间:土建装饰部分新增硫氧镁净化彩钢板,安装工程部分新增热水管道及消防管道、增加消防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6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7,862,794.62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部门:铁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8-2861355
招 标 人: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服务中心
地 址:铁力市正阳大街163号
联 系 人:武纹韬
电 话:0458-2880023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4栋11楼
联 系 人:王晓雪
电 话:0451-86626306-823
E-mail: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