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园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之道路两侧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单位 |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河北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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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2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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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园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之道路两侧提升工程已由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丰经开审投审字(2024)4号(项目代码:2402-130298-89-01-430067) 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对临港园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荣盛街、金茂路、广源街道路两侧绿化等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万平米。
2.1.2 建设地点: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区。
2.1.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 工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最多由2家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证企相符,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
②施工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①③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5 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注: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李振亮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园长兴路18号
电 话: 0315-8351001
招标代理机构: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旭东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电 话:0315-2839191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三、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五、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