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汤原县教育局 | 地区 | 黑龙江佳木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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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FJ0403G240321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6 | 开标时间 | 2024-04-1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
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403G2403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汤原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汤原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规模为36028m2,总建筑规模为8180m2,功能分为教学楼部分及实验楼部分,其中教学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普通教室、办公室等;实验楼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美术室、音乐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多功能教室。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汤原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勘察测量等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规划设计:包括两方面内容:①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确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等各种土地使用强度;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包括规划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表、工程放线、竖向设计等内容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4)造价咨询:1、招标控制价编制,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服务,3、竣工结算审核;
(5)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全部监理服务;
(6)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需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及所需全部勘察成果文件;
(7)工程测量: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所需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及所需全部测量成果文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1398337.25元 (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规划设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6)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7)工程测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规划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4)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6)监理负责人: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7)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8)测量负责人: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9)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规定要求配备。
(1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服务承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六家(含六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7623832
招 标 人:汤原县教育局
地 址:汤原县教育局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454762537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82935559-825
日 期:2024 年03月2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