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自来水厂城镇供水设施提标升级建设项目第1标段
招标单位 | 金川县财政局 | 地区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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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四川中成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1437.30568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3-25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金川县自来水厂城镇供水设施提标升级建设项目金川县自来水厂城镇供水设施提标升级建设项目 | ||
项目业主 | 金川县财政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200380331 |
招标人 | 金川县财政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200380331 |
招标代理机构 |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00380331 |
开标地点 | 标室27(成都) | 开标时间 | 2024-03-21 09:30:00 |
公示期 | 2024-03-25 00:00:00至2024-03-29 23:55:0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5416772.3300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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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四川中成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373056.84 | 13420405.53 | 95.33 |
第二名 | 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340681.62 | 13388030.31 | 92.8 |
第三名 | 四川恒达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689100.68 | 13736449.37 | 91.44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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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马崇瑶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2010201138126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曾茂九 | 职称证 | 20190003477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向浩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2015201625262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任俊辉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2020202122167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玲 | 二级建造师证书 | 川2512010201133023 | 市政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镱月 | 二级建造师证书 | 川2512015201713949 | / | / |
施工员 | 魏军 | 岗位证 | 0511510195115000525 | / | / |
施工员 | 任燕 | 岗位证 | 0512210100005000635 | / | / |
安全员 | 苟飞 | 岗位证 | 川建安C3(2011)3000274 | / | / |
安全员 | 成伟 | 岗位证 | 川建安C3(2014)3008114 | / | / |
材料员 | 欧林琳 | 岗位证 | 0512211100031000006 | / | / |
材料员 | 彭晓英 | 岗位证 | 0512111100004001579 | / | / |
质量员 | 利伟 | 岗位证 | 0512210600002000256 | / | / |
质量员 | 刘全清 | 岗位证 | 0512110600004002026 | / | / |
资料员 | 刘晓茜 | 岗位证 | 0511811495118000549 | / | / |
造价员 | 王珊 | 岗位证 | 建[造]21215100000137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中成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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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松潘县进安镇金坑坝热力管网及换热站工程 | 2022年10月18日 | 2023年7月12日 | 新建一次管网3.2千米、二次管网4.3 千米,换热站两座400平方米,新增供暖面积7万平米及配套供热设施设备 | 21048765.36元 | 刘碧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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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中成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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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中成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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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康定市项目促进中心 | 康定市G318线南郊至折多山环境整治二期工程 | 2018.11.10 | 2021.9.8 | 新建停车场7个,面积共27785.84平方米、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 | 24426279.5元 | 罗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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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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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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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恒达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甘孜州康定生态环境局 | 康定市 2020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2.7.7 | 2023.10.31 | 总建设面积约 3500m2,建设集水池 1957 座,2m3三格式化类池1929套,1m3/d 无动力净化罐 1748套,渗透井1748套,5m/d 无动力净化罐设备 9套,10m/d 无动力净化罐设备 9套15m3/d 无动力净化罐设备 1套,配套检查井 238 座,格栅网 19座HDPE管(DN200)排污主管 7080米,HDPE 管(DN110)出户管 42162米 | 24090698.36 | 付宝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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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达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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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达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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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甘孜州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450140.71 | 13497489.40 | 91.17 |
中钜智汇建设有限公司 | 14511318.35 | 13558667.04 | 90.77 |
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 | 14479497.29 | 13526845.98 | 90.58 |
中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564835.60 | 13612184.29 | 90.57 |
四川汇源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297514.66 | 13344863.35 | 89.63 |
瀚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4320639.82 | 13367988.51 | 89.46 |
四川省鑫睿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4433212.10 | 13480560.79 | 88.91 |
四川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248180.99 | 13295529.68 | 88.88 |
四川凯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405432.07 | 13452780.76 | 88.83 |
四川坤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521057.23 | 13568405.92 | 88.68 |
四川金鸿华信建设有限公司 | 14384034.09 | 13431382.78 | 88.55 |
四川省鑫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380705.55 | 13428054.24 | 88.43 |
四川名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4618183.52 | 13665532.21 | 88.41 |
四川坤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582724.95 | 13630073.64 | 88.38 |
中诚智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479432.57 | 13526781.26 | 88.3 |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 14331963.25 | 13379311.94 | 88.05 |
四川西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548808.05 | 13596156.74 | 87.76 |
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689101.78 | 13736450.47 | 87.59 |
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621245.68 | 13668594.37 | 86.8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683441.39 | 13730790.08 | 86.77 |
成都长城金山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4513349.48 | 13560698.17 | 85.9 |
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 14765886.88 | 13813235.57 | 85.08 |
阿坝州钰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0915: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做澄清。606023: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回复不做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回复不做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721118: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85994:无效投标/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192556:低于成本/不澄清349691: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不予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不予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527015: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对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回复说不作澄清。 | 190915: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做澄清。606023: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回复不做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回复不做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721118: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85994:无效投标/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192556:低于成本/不澄清349691: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不予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不予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527015: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对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回复说不作澄清。 | 30.86 |
阿坝州蜀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0915: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606023: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721118: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85994:无效投标/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192556:低于成本/放弃澄清349691: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527015: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但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书面回复对此不作澄清。 | 190915: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3.2.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606023: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依据招标文件3.2.4,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澄清,投标人纸质书面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处理。721118: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2.4,该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做澄清。85994:无效投标/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192556:低于成本/放弃澄清349691: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要求,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要求其提供不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投标人回复“放弃澄清”,按低于成本报价处理。527015: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但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书面回复对此不作澄清。 | 31.79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金川县发改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金川县住建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