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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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7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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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1123-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渠道防渗加固长度共计24.715km,其中渠道防渗工程24.394km,渠道清淤加固长度0.321km。(2)渠道建筑物更新改造共计108座,其中农桥重建12座,农桥维修加固22座,水闸重建4座,斗口闸重建50座,渡槽维修防渗9座,隧洞清淤加固8座,倒虹吸3座。(3)巡渠路硬化工程2500m。
2.3建设地点:灵寿县。
2.4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最高限价:69635728.65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个人参与项目查询”中查询无在建工程,附截图);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7)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40.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中小微企业承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干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2)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预留份额的60%;3)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施工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在前一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能再作为其后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两个平台均须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4月0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须上传,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2 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解密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
地 址:灵寿县
联 系 人:付春丽
电 话:0311-82521150
招标代理机构: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
邮 编:050500
联 系人:梁玉广
电 话:13315458340
9.特别说明
9.1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2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我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符合公告要求的三级资质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