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合同号:SFH-WW-C01)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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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29 00:00:00 | 项目编号 | 0733-2325079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08 | 开标时间 | 2024-05-0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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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
日期:2024年3月29日
国内公告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33-23250799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SFH-WW-C01: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工程以现状水厂原址为基础进行扩建,新增占地面积30833平方米。以现有水厂为基础,同时向东西两侧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17平方米,主要包括深度处理间、污泥脱水间、除臭间、机房等功能用房,总构筑物面积为5466平方米,主要包括进水配水池、生物池、沉淀池、中间调节水池等功能性水池。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开工之日起540日历日
3. 本次招标为亚行单阶段单信封国内公告的公开竞争性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室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期间查阅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未履行合同记录
(1)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承包商违约记录。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2)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2)财务状况
(1)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3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3年(2020-2022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
(3)财务资源: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1500.00万元;
3)经验
(1)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2)特殊经验:a在过去5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土建工程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b上述合同或上述a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至少有一个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中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和新疆北部、西藏北部、青海等地区)的土建工程合同经验。
(3)资质要求:a. 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b.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辖区内同等级的相应资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亚洲开发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二,并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招标文件将由快递发送。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帐 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09:0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三。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四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09:00。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
10.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室。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panh@biddingcitic.com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室。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邮箱:panh@biddingcitic.com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0451-85975678
地址四:开标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0451-85975678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