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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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SXGC2024010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8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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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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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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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20240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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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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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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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0557-7025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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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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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桥区胜利路安居大厦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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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侯远辉 1755571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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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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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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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建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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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1 号综合办公楼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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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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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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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
87.78%(约61007100元) |
88.70%(约61646500元) |
88.98%(约61841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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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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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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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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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负责人) |
姓名 |
张峰 |
陈辉辉 |
张燕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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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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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皖1342021202400825 |
皖1372020202106131 |
粤 2007200808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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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传扬 |
王东京 |
徐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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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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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CS233400490 |
CS213201313 |
201810076320 0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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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6.79 |
93.97 |
9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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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公路工程填)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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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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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8日至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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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88400元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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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异议方式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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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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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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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具体地址 |
泗县经济开发区蟠龙山路189号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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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7022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