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149号】郏县银马路(龙山大道-行政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河南平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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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1 00:00:00 | 项目编号 | 2309-410425-04-01-67029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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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银马路(龙山大道-行政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郏县银马路(龙山大道-行政路)新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425-04-01-670298)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郏县银马路(龙山大道-行政路)新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10
2.3项目规模:项目北起于银马路龙山大道交叉口,向南至银马路与行政路交叉口到达终点,路线全长288.297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断面布置形式:4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20米。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控制价为7587160.66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工期:6个月;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5拟派施工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任一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7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满足资格审查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4 月2 日 至 2024年 4月23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4.3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pds.gov.cn/)“登陆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 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4售价:0元/份。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4年4 月24 日 9 时 20 分。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5005492139Q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62686
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55196889
代理公司: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61730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