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地区 | 西藏阿里 |
---|---|---|---|
发布时间 | 2024-04-01 | 项目编号 | S140700340100920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09 | 开标时间 | 2024-04-2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2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200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招标人为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集中供养中心1302.47㎡,大门1座,车棚1座,附属工程包含新建实心围墙174.6米,混凝土路面734.12㎡,广场硬化269.26㎡,室外绿化299.56㎡等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札达县;
2.2.建设规模:新建集中供养中心1302.47㎡,大门1座,车棚1座,附属工程包含新建实心围墙174.6米,混凝土路面734.12㎡,广场硬化269.26㎡,室外绿化299.56㎡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施工全一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具有一项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01 19:00 -- 2024-04-09 19: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23 10: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23 10: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限制市场行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