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西藏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 地区 | 西藏昌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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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2 | 项目编号 | S1407003401009237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24 | 开标时间 | 2024-04-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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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237001)
一、招标条件
本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23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北京市“十四五”援藏资金,招标人为西藏芒康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村容村貌提升 110户、入户道路提升 4932.62 ㎡、太阳能路灯 30盏、新建业务用房 307.51 ㎡、新建浴室 110户以及新建看台 1项、广场提升改造1345.73㎡及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02 09:30 -- 2024-04-11 09: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24 10: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24 10: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7.2、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纸质版本(所有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须单面打印)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U盘1份。7.3、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方式:可采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邮递或开标现场递交。注:邮递地址(见招标代理地址);现场递交地址:开标当天送至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 法权益。7.6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除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7.7、中标单位 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 〔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 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7.8、投标单位须在 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7.9、投 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 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 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 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芒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