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源村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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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丽建招A[2024]019号 |
中标金额 | 850.677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07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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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大源村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4]019号
招标人: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丽芳、蔡勇2668578
中标候选人: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捌佰伍拾万陆仟柒佰柒拾陆元整(?:8506776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杨剑 证书编号:浙2332019202310251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2116281 。
公示单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