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南段(秦安路以北)、规划支路(秦安路以北)(一期)市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单位 |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陕西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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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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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南段(秦安路以北)、规划支路(秦安路以北)(一期)市政工程 已由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23号、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和多途径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经十路南段K0+388.956~K0+877.768(秦安路~秦明路)、规划支一路 K0+392.048~K0+641.59(秦安路~规划支路)、规划支三路 K0+029~K0+302.357(咸北大道~经十路南段)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线缆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16636.72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38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南段(秦安路以北)、规划支路(秦安路以北)(一期)市政工程:
标段编号:E61040135169lg9tkic6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 近 5 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近 5 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6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限12 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 年 04月 10日 08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 04月16日 18 时 0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 年04月 10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04 月16日 18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 时 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 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李乐
联系电话: 029-3313817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
联系电话:19916367735
监督单位: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9-3313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