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汉溪村、洋塘村)工程
招标单位 |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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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3507230701100045001 |
中标金额 | 5667.047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0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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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汉溪村、洋塘村)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45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3月29日09:00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汉溪村、洋塘村)工程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预算价为6076.1191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何东(主任专家)、陈方、李兵、郑志芸、吴舒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友熙
注册证书编号:闽1352017201821775
投标报价:56670476元;
大写:伍仟陆佰陆拾柒万零肆佰柒拾陆元整
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投标人业绩:(1)福鼎市吉溪太阳头-潋城、吉溪洋里-小东门河道治理、太姥山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中标金额:52867771元。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4月10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泽县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崇仁新街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81059975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1530508553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水利局
地址:光泽县217路122号
电话:0599-792656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〇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