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高枧汉城文旅项目一期-遗址南侧东西向道路及南入口广场项目监理
招标单位 | 西昌邛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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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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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市高枧汉城文旅项目一期-遗址南侧东西向道路及南入口广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高枧汉城文旅项目一期-遗址南侧东西向道路及南入口广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513401-04-01-714770】FGQB-01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邛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邛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9-513401-04-01-714770】FGQB-019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市东城街道汉晋遗址南侧。
2.2 建设规模:包含 2 条步行道。其中,东西向步行道呈东西走向,全长 498.668m,道路西起于一环路,东止于望海大道,道路等级为支路,路幅宽 26m;南北向步行道现状为混凝土加铺沥青路面,呈南北走向,道路南起于合盐路向北延伸至东西向步行道,全长17.444m,路幅宽18-24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及附属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省、州现行监理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 3 年(限定在3年及以上)(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新承接 ? 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18日 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 5 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邛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滨北路 204 号(海河片区安置房一期)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834-33333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迪欧时代 2 栋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75585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4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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