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江苏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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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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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 建设规模:项目对区内重点地段绿化实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清理场地、整理地形、回填土方、栽植苗木、铺设草坪等(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13419946.88元
2.1.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4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上专业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未在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4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
?自2023年4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且投标人近两年(以发文时间为准)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和处罚的,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落款时间为准。)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9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1月份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10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4-17 09:00:00至2024-4-28-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地址为 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4.3 投标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4-29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2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
7.3评标方法。
(1)初步评审结束后先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根据评审得分汇总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投标企业数量低于9家时可以全部推荐进入经济标综合打分评审。
(2)最终按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单位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 7 家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2)投标报价(85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5分):信用得分=5%×淮安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hazjj.huaian.gov.cn/index.html)查询,直接取用。
注:
①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9〕24 号,2019年 3月 2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淮安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信用考核分是指该企业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上一个考核期的企业信用考核分(以市住建局外网公布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分为准)。
②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查询不到的企业单位,以网站最新公布的企业均分为准。
③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铭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地 址: | 淮安市楚州大道东侧镇海路南侧中央府邸2号楼商业S2-F |
联 系 人: | 刘曦阳 | 联 系 人: | 张工 |
电 话: | 15061212990 | 电 话: | 1599617198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65450836@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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