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塌陷区道路修复工程
招标单位 | 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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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微山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308-370883-04-01-463432 |
中标金额 | 1761.09329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18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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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屯塌陷区道路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屯塌陷区道路修复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58600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8-370883-04-01-463432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交通工程 招标范围:南屯塌陷区道路修复工程,本项目位于邹城市孟子大道与共建路塌陷段。主要工程内容:孟子大道、共建路约2.5万平方米受影响路面的修复,2.3万平方米受影响绿化移植,1 处交通信号灯和 38 盏路灯的拆除及后续绿化、安防、路灯、辅助设施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建设地点 | 孟子大道与共建路塌陷段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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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微山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隆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总报价 | 17610932.99 | 17572187.6 | 17554495.63 | |||
质量要求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要求,交工 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要求,交工 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要求,交工 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崔汝振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0819630 | ||
2 | 王召锋 | 项目总工 | 中级工程师 | 鲁190800833300031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微山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光杰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7202241870 | ||
2 | 张季春 | 项目总工 | 中级工程师 | 鲁230800133301897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广隆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侯卫东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08202218848 | ||
2 | 苏雷 | 项目总工 | 中级工程师 | 鲁180800833300034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8日12时40分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评标室、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305474813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