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
招标单位 |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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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4SZ2520 |
中标金额 | 11862.88510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22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铁路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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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C2024SZ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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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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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GC2024SZ2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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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经开区华山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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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谢文静 13655594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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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 A 区办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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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丽、廉明亮18255378289,0553-589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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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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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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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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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86288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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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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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5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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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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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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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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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繁华大道(紫蓬山森林公园-杭埠路)改造工程-繁华大道(紫蓬山森林公园-将军岭路)段 加分业绩:1、繁华大道(紫蓬山森林公园-杭埠路)改造工程-繁华大道(紫蓬山森林公园-将军岭路)段;2、新站区魏武路(大众路-桥头集路)道路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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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合肥运河新城酒香泉路、绍章路、西汤泉路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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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合肥市锦绣大道(蓬莱路~翡翠路)(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2、合经区始信路(紫云路~云谷路)改造工程(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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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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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579075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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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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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133202020210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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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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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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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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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中国云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新建工程 加分业绩:1、东环路南延工程;2、中国云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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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中国云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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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梅东疏港连接线(一期)工程(省级优质工程);2、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工程I标段(省级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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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
单位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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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582346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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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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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晋114201720180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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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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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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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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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 加分业绩:1、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2、快速路系统二期项目―外环线东北部调线工程第8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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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银川市大连西路(同心北街-宏图路)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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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杭州市紫之隧道(紫金港路-之江路)工程(第十七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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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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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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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2.基准值:117647834.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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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