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77幢学生宿舍建设设计招标公告295965

发布时间: 2024-04-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 地区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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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编号: ANJ240081-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77幢学生宿舍建设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14]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5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56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地块A宿舍,总建筑面积27853平方米。其中,地上24597平方米,主要为学生宿舍;地下3256平方米,主要为活动室、设备用房、人防(兼车库)。地块B宿舍,总建筑面积1848平方米,主要为学生宿舍,层数:8层,高度:24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44.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564.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77幢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作。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等。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节能、亮化工程、管线综合、道路、景观、海绵城市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含BIM设计),同时还包括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有配套咨询服务等。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21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投标人自2019年03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工程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24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在20周年(含)以上的加2分,20周年(不含)以下加1分。
(须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新注册证书和可反映注册年限的原始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年限以原始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7)装饰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设计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装饰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8)人防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具有防护专业毕业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分,具有防护专业毕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防护专业以提供毕业证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业绩(满分6分)
(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03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合同上载明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03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载明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3分)
6.4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设计理念与总平面设计: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总平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竖向设计合理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建筑平面: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布局合理、流线清晰,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建筑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 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景观及场地设计:景观方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包含总体构思设计,重要节点设计,植物与材料选择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监控及应对措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5其他(满分4分)
6.5.1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4分)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住宅、厂房、仓库除外)项目自2021年03月1日(含)以来,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二等奖及以上的得4分/个,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个,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园林景观专项、结构抗震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国家级奖项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组所有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若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燕楠 联  系  人:孙丽娜
        电       话:025-84303870 电       话:025-83286879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4d5e5887-2036-4057-befe-5101626a209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Ftjm3ucT3FSUkZECF3jyuP*inCtR6K0SNxG8i79AuAisnP3ALAzm*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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