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曹庵科技创新园(二期)项目
招标单位 | 淮南市现代产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安徽淮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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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GCHNG0125 |
中标金额 | 4949.40904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25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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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曹庵科技创新园(二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安徽省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曹庵科技创新园(二期)项目
二、标段编号:2024GCHNG0125-1
三、项目编号:2024GCHNG0125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
六、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7号。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49494090.45元,得分:99.19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21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陈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101468。
(6)企业业绩:(1)江南新城(阳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合同价:322953148.60元,竣工时间:2021年12月15日);(2)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2020年市政综合工程施工(合同价:107624296.99元,竣工时间:2021年12月26日)。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25号。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49455378.94元,得分98.76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21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贾鹏,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141454995。
(6)企业业绩:(1)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市政道路工程(三期)一标段(合同价:29239880.02元,竣工时间:2022年10月13日);(2)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三期)一标段(合同价:106526723.29元,竣工时间:2024年1月30日)。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留营商务大厦B座8楼。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50002178.93元,得分97.63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21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霍晓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冀213202217528。
(6)企业业绩:(1)范家屯镇科技五路(规划路-文化四街)道路工程(合同价:44507143.00元,竣工时间:2022年11月15日);(2)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东部项目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经一路、纬五街)项目施工一标段(合同价:47365313.25元,竣工时间:2021年8月27日)。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系建筑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原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未见手写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九、招标人:淮南市现代产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1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张健;联系方式:17755490887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源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01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鲍若曦;联系方式:13955486821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
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张健、鲍若曦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17755490887、13955486821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请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