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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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5 00:00:00 | 项目编号 | H0GC24A02G07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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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0GC24A02G072 FS34080120240217号
2.2招标项目名称: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四标段)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许可[2024] 13号;
2.5建设地点:安庆市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涉及的4座排涝(雨水)泵站供配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0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泵站外电线路及供配电系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国网产权分界点至控制柜的全部工程设计、地质勘察及测绘、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联动试运(与泵站主体建设单位对接制定试运行方案)直至泵站验收移交、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9计划工期:总工期: 80日历天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中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
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 1 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10KV 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或 EPC)业绩的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 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宜城路99号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0556-5582404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交易一部
联系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8.其他说明
8.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8.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8.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8.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8.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8.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江月年,联系电话:0556-5991160。
9.投标保证金账户
9.1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66600076158
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安庆分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71327486
9.3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83487090000180101000987
9.4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232811680000101072
2024年04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