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招标项目)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二标段(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淇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区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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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河南瑞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邦鹏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东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QXZB-2024-20 |
中标金额 | 789.46085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28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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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项目开标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淇县护城河、龙须沟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QXZB-2024-2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瑞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1.55分
投标报价:7894608.58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陈麦进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755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2000032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东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8.37分
投标报价:7903712.05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翟海东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9390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13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朝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38分
投标报价:7898159.52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马永波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70861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0807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0.89分
投标报价:24318714.01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杨皓翔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1720183133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900004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8.58分
投标报价:24360698.11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李建成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3133452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001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42 分
投标报价:24340268.53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海超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1720173101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1246
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邦鹏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3.45 分
投标报价:23693896.60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曹旭泽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202320240530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40000218
第二中标候选人: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5 分
投标报价:23696314.37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梦帆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8183537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0915
第三中标候选人: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6.64分
投标报价:23703982.75元
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0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孙明亮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818337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0053
三、评审结果公示期: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6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淇县水利局
电话:0392-7233690
邮编:456750
地址:鹤壁市淇县朝歌路1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92-72330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2-3279998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