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FH25-02-34地块(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单位 | 宁波市奉化区锦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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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9 | 项目编号 | 2207-330213-04-01-387619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FH25-02-34地块(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3〕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330213-04-01-387619,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锦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7502.28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岳林街道,东至东环路绿化带,南西至用地范围线,北至规划路,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18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8931平方米。共计设置项目住宅1087户(其中宿舍型租赁住房 295户,住宅型租赁住房792户)。设置地上停车位35个,地下停车位3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89个。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2.8%,绿化率30.1%。 奉化区FH25-02-34地块(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1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锦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电梯共计22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等。
2.3交货期:(1)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安装施工期: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3)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甬江杯”。
2.6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争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2.7最高投标限价:41700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3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许可证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人员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西苑路351号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986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城路728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98755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