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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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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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2024]58号和长发改审批[2024]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EPC)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调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智慧水务、进出厂道路建设,设计总规模净水厂处理能力 2.0万立方米/天,近期新建 1.0 万立方米/天用水系统,远期扩建 1.0 万立方米/天用水系统;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以及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招标规模:约14631.88万元。
5.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6.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
7.工期:总工期30个月,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8.质量要求:
8.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 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 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 突出设计理念, 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相关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2)施工相关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联合体申请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申请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 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1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 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机械安全管理(具备 C1证或C3 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长阳县境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注: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4年1月-2024年4月任意1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申请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 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 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胡家鹏
异议联系电话:18727273218
2、招标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联系人:刘辛贝
联系电话:15072553575
3、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单元604室
联系人:胡家鹏
联系电话:18727273218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