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单位 | 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三明 |
---|---|---|---|
发布时间 | 2024-04-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相关产品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5月24日09:00:00
三、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问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最高控制价:79236577元,是否设置太高,建议项目经理设置二级项目经理。
回复:详见本补充通知第一点。
问题二:投标人近十年内未因机械伤害事故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出借资质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是否可以参与投标。
回复: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问题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1、投标人近十年内未因失信、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此条如何证明?是否提供承诺函?
回复: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
问题四:现场察勘与图纸不符,图纸中工程量很多与上传的清单里不符。
回复: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