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2024年桥梁安全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单位 | 邻水县公路养护中心 | 地区 | 四川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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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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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代码:邻水县2024年桥梁安全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邻发改〔2023〕10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3〕10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凯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邻水县各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2023 年检测出来的病危桥进行安全提升。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公路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6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5月13日23时59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格式为*.GAZF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ACF的澄清文件,格式为*.GAKF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格式为*.FJZB的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可以网上递交,也可以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现场递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递交形式为U盘。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邻水县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凯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邻水县人民路南段80号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宏路16号1栋6层601号附1号 |
邮 编: | 638500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沈先生 | 联 系 人: | 曾先生 |
电 话: | 15282696005 | 电 话: | 13541014765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2024年4月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