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三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河北廊坊 |
---|---|---|---|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公路 |
相关产品 |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三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施工三标:1、安全区围堤:共加固和新建靳家堡安全区、任庄子安全区、王圪垯安全区和石沟安全区等4个安全区围堤,长度20.076km,其中加固长度12.861km,新建长度7.215km。(1)任庄子安全区和王圪垯安全区:按现有安全区围堤堤线加高加固任庄子安全区和靳家堡安全区围堤,长度分别为4.284km和4.886km。(2)扩建靳家堡安全区:扩建现有的靳家堡安全区,将靳家堡南侧的樊庄子纳入靳家堡安全区,围堤建设长度5.741km。加高加固靳家堡现有围堤3.691km,在樊庄子村周边新建围堤,与现有靳家堡安全区围堤闭合,新建围堤长度2.050km。(3)新建石沟安全区:在石沟一村、石沟二村、石沟三村和石沟四村周边新建石沟安全区围堤,围堤长度5.165km。2、穿堤建筑物:为满足安全区排水要求,在任庄子安全区、王圪垯安全区、靳家堡安全区和石沟安全区等4个安全区内重建和新建8座排水建筑物,其中新建4座防洪闸,新建2座泵站,重建2座现有泵站。3、交通工程:(1)堤顶路:在安全区围堤堤顶建设堤顶路,长度20.076km,其中任庄子安全区长度4.284km,王圪垯安全区长度4.886km,靳家堡安全区长度5.741km;石沟安全区长度5.165k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2)上堤坡道:结合加高加固和新建安全区围堤,共建设上堤坡道18处,其中任庄子安全区2处,王圪垯安全区1处,靳家堡安全区4处;石沟安全区11处。路面为水泥混凝土结构。(3)交通闸:在安全区围堤与主要交通路交叉位置新建交通闸。共布置交通闸12座,其中任庄子安全区4座,王圪垯安全区1座,靳家堡安全区4座;石沟安全区3座。(4)应急交通桥:新建靳家堡应急交通桥、任庄子应急交通桥和石沟应急交通桥等3座桥梁。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9个月。
2.4建设地点:河北省文安县、霸州市。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大型水利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7:00。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4.4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
邮政编码: |
065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系人: |
王一淼 |
联系人: |
张成、庄业茂 |
电话: |
0316-2018639 |
电话: |
15333167039 |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0316-29206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