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批)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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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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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批)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工业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批)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2989109.61元
2.4 招标范围: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批)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5 交货地点: 垫江县工业园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 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光伏组件线性功率质保期达到25年、光伏组件产品工艺质保期达到12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光伏电缆质保期10年,支架质保期25年,光伏配电箱质保期3年,其他辅材质保期1年。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R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R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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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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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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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1692498 | 联系电话: | 023-7469917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