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独立工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山和关闭矿山综合治理及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招标单位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泽惠城市建设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七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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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QT0900G240506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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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独立工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QT0900G2405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泽惠城市建设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迈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独立工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七台河市(具体情况以最终实际为准);
2.4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处、煤矸石山101处,治理面积共计251.95hm2,工程建设内容为削坡卸荷、护脚挡墙、废弃建构筑拆除、水坑回填、场地平整、运输表土、表土回填、土壤培肥、栽植乔木(樟子松)以及监测与管护工程。新增林地面积158.46hm2,修复耕地4.34hm2,新增耕地面积69.78hm2,林地提质改造10.73hm2,转型利用面积8.64hm2。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时驻派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92万。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4月其中任意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8.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电子投标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945594760
招 标 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泽惠城市建设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联 系 人:丁桂丽
电 话:18104644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迈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女士
电 话:0464-2953118
邮 箱:qthqlzbzzsc@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