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灾后重建补短板教育路(高林村街-双丰大街)段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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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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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灾后重建补短板教育路(高林村街-双丰大街)段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灾后重建补短板教育路(高林村街-双丰大街)段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237号、徐水发改[2023]314号、XSZBH-2023-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灾后重建补短板教育路(高林村街-双丰大街)段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
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给排水管网、热力管网、电力及通信管网,管网全长1560.802米,其中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网1561米,d1000-d1400钢筋混凝土材质雨水管网1520.25米,d500钢筋混凝土材质污水管网1551.28米,DN400预制直埋保温热力管网1556米,Φ200MPP电力管网1530米,Φ110PE七孔梅花通信管网1540米,以及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规划红线宽度40米,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初设中的目标。
计划工期:202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6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4月01日至开标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公司至少承担过类似项目的①设计或总承包业绩②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市政公用工程)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60%);(2)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4%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4)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人:王轩 联系方式:13643126582。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崔秀丽 电话:0312-8686026。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两者可以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2.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9:00至2024-05-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复康胡同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江城西队1区44号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 |
联系人: |
崔秀丽 |
联系人: | 姜帅 |
电话: |
0312-8686026 |
电话: | 0312-302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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