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河北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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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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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阜发改能源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48个停车场,充电设施总功率约28002千瓦左右,共建设快充设备约420个,慢充设备6个(主要集中在县委县政府),涵盖公园、规划馆、医院、宾馆、体育馆、汽车站、干渠、写字楼(医保局)、商业中心、小区、党政机关、工业企业、乡镇等,该公共充电网建成后可满足主城区 6000 台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
2.3建设地点:阜城县城内
2.4 计划工期:7个月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9:00至2024-05-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iuanjiaotu.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阜城县腾飞路
联系人:郭志强
联系电话:13785859287
招标代理机构:大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号楼102-5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3300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