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临河沿线生态廊道(高铁铁路桥-双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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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YCA020040-202401-01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5-15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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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CA020040-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柏临河沿线生态廊道(高铁铁路桥-双湾)项目设计于2024年04月2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13日 09时00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费金额:1440348.8元,折扣率: 58.6 % | 设计费金额: 1428662.4元;折扣率: 57.8 % | 设计费金额:1446192元 ;折扣率: 59 % | |
质量目标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单位审批;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含图审费),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单位审批;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含图审费),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单位审批;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含图审费),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 | |
履约期限(天) |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初步方案,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初步方案,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初步方案,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A233003052;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A133003055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232060553;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A132010880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A233032212;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A133032215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园林专业负责人 | 冯霁,其他,G3300307455 | 张昕哲,其他,202120700610 | 邵鹏,其他,G3300362876 |
市政专业负责人 | 冀柏宇,其他,2022B10391 | 高冠男,其他,4161451 | 邱小宗,其他,G3300336108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韩崔琴,其他,E0002018307811 | |
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 | 无 | 李澈,注册一级建筑师,20233203871 | 无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邓伟,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83500453 | 贾宇东,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13200472 | 付义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44100372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无 | 张浩瀚,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123203002 | 无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杨计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83101241 | 傅婷,, | 邓灿,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46500092 | |
设计人员 | 无 | 成方晔,其他,233201002071220019、房环宇,其他,NJZJ2018191532、汤勇骏,其他,NJZJ2019190124、李曼,注册一级建筑师,20113102192 | 无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张力,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11204400003400 | 吕海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11193200033238 | 杨朝伦,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11213300004966 | |
项目负责人 | 郑文海,其他,G3300339135 | 陈媛媛,其他,202120701153 | 李翔,其他,G3300387855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滨河东路南延二期工程配套绿化工程 | 420.0 | 程越 | ||
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生态工程施工图阶景观技术协作服务 | 578.0 | 冀柏宇 | |||
榆社县云竹湖生态保护绿化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190.3 | 邓伟 | |||
龙港市滨海示范带石路村至儒桥头村绿化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 58.16 | 冀柏宇 | |||
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长江经济带枝江城区段(金山大道-董市狮子路)滨江风景区工程(四馆一中心绿化及配套公共设施)、枝江市仙女生态园道路环通工程(东干渠绿地)、枝江市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环湖绿道工程(千亩荷塘)设计 | 686.0 | 陈媛媛 | ||
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东方大道-小鸦路段、鄢家河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 | 796.17 | 周伟伟 | |||
象山湖公园景观提档升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 | 98.0 | 陈媛媛 | |||
宜昌市卷桥河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 | 358.54 | 陈媛媛 | |||
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宜都市青林谜镇休闲旅游区恒龙湾水上乐园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 11491.04 | 胡志勇 | ||
湖北省屈原老家(乐平里)生态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173.5 | 胡志勇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09-07 | ||
2017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装饰优质奖) | 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 2018-06-30 | |||
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8-14 |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2021-03-11 | |||
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8-14 | |||
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三等奖 | 温州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 2023-05-09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范大炜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星、马笑笑 |
其他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5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17-6353309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17-6218165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644209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717-685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