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单位 | 灵寿县水利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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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1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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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北洼水厂、南纪城水厂、义和庄增压站、南寨水厂、塔上镇东金山村、燕川乡西庄村、鲁柏山村、南燕川、谭庄乡南文城村等3个水厂、1个增压站以及8个乡镇16个村,共90处工程,工程覆盖服务人口13万人。主要维修养护内容为:蓄水池维修3座,水表井维修70座,更换PE管道7841米,更换智能水表1420套,维修引泉井2座,管理房维修3座,深井维修2眼,更换水泵8套,更换泵管549米,更换电缆2070米,更换变频3套,更换压力罐1套,启动柜1套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建设地点:灵寿县县域内 工期:2024年10月底。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个人参与项目查询”中查询无在建工程,附截图)。
3.1.3信誉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0:00:00至2024-05-2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11 15: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硕尔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西路84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83号世纪佳泰大厦B座12层1214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人: 仝环
电话: 0311- 82521413 电话: 1510015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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