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经济开发区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江苏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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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1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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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经济开发区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盱审批(经)[2023]01125号、盱审批(经)[2023]01126号、盱审批(经)[2023]01129号、盱审批(经)[2023]01118号、盱审批(经)[2023]01135号、盱审批(经)[2023]01115号、盱审批(经)[2023]01128号、盱审批(经)[2023]01117号、盱审批(经)[2023]01134号、盱审批(经)[2023]01133号、盱审批(经)[2023]01132号、盱审批(经)[2023]01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盱眙县东部盱眙经济开发区,山水大道以南、丹宝明线以北片区内;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7条(宝山东路、金贸路、甘泉路、恒山路西段、恒山路东段、木槿路、紫薇大道南段);改造道路5条(虎山路、淮水路、新海大道、国槐大道、牡丹大道)。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泵站、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等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个月;投标人报价时须将工程延期风险考虑在内,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
2.4监理合同估算价:290.38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所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6.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6.2总监自2021年3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投标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监理业绩。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
3.8 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标准应满足本工程需求且中标后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的规定。
3.8.2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3.8.3中标后提供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3.8.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5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8.6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5月17日至 2024 年 5月27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1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邮 编:211700 邮 编:211700
联 系 人:彭祥 联 系 人:姜爱荣
电 话: 0517-80912257 电 话:025-8328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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