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库斯泰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水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精河县
2.项目规模:库斯泰水库工程位于精河县城西南方向的呼斯坦乌苏河上,行政隶属于精河县托里镇。初估水库总库容为400×10?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E6527003913001021001001 |
精河县库斯泰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测)设计 |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内容和工程量等设计工作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专题、专项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水资源配置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预申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专章、林草征占报告),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的批复。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3.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2024年06月10日 。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7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投标单位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主体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精河县交通路6号 | 地 址 | 博乐市中央公园二楼2#3#门面房 |
邮 编: | 833300 | 邮 编: | 833400 |
联 系 人: | 陈飞 | 联 系 人: | 韩霞 |
电 话: | 18999770990 | 电 话: | 13565502900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