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大坪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4标段(AK0+820—AK1+34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地区 | 广西防城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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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06002841001405001 |
中标金额 | 695.7822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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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大坪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4标段(AK0+820—AK1+340)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4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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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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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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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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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x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x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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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兴桂(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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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大坪路排水改造项目位于东兴市,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于边贸大道西侧约100m处,东止于现状湖南路,设计总长度13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30m,单幅路,双向四车道,本标段范围(K0+820—K1+340)。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现状路面开挖及恢复工程、沥青砼罩面)、排水工程(雨水管敷设、原合流管改造、配套相关雨水口和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改造)、交通工程(恢复标线、交通疏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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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2日11时 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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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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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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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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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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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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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957822.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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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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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颜爱明(注册编号:桂245121333252;身份证号: 4507**********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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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佳明(身份证号:4506**********0610;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4)00007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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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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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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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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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926630.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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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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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甘宝丹(注册编号:桂245141438037;身份证号:4521**********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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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倚(身份证号:4506**********1511;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3)0009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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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防城港市市本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及管道改造项目II标段(插排尾社区、车辽社区、沙万社区、兴港社区、渔洲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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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诚鑫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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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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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924906.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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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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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学杰(注册编号:桂245131331373 ;身份证号:452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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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媛玲(身份证号:4506**********5148;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1)000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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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防城港市冲仑物流园区横二路北段I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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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暖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及依据:该单位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条款中(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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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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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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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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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7685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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