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民镇等6个乡镇场镇供水管网改造以及部分镇与镇管道联通工程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4】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垫江县新民镇等6个乡镇场镇供水管网改造以及部分镇与镇管道联通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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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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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包家镇、裴兴镇等6个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新民镇、包家镇、裴兴镇等6个乡镇场镇供水管网,对砚台镇至澄溪镇等乡镇进行管网联通,安装直径32-500毫米的PE管道约140公里,用户计量设施设备改造11100户,以及改造加压设施等设备7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6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1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项目测量、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完成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详细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取得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施工设计交底服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级及以上 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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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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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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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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