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处理装备的制造项目设计
招标单位 | 宜兴市湖洋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无锡 |
---|---|---|---|
发布时间 | 2024-05-24 | 项目编号 | YXJS202405003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处理装备的制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项目编号:YXJS2024050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处理装备的制造项目已由无锡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以丁蜀镇人民政府[202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湖洋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湖洋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9个车间及2个配电间,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筑层数1至4层不等,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跨度约11米,行车约5吨;
2.3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合同估算价:约 20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1)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项目勘察,(2)地质勘察完成后7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设计深度达到报批要求;(3)方案设计报批通过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4)初步设计报批通过之后53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具备审图条件;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5月24日至2024年 6月 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4 年6月 17 日 8 时 40 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 5月 24 日至2024年5月 29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湖洋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92132837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东峰路1号东峰大厦3楼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8861795035
2024年5月 24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