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建春湿地公园再生水处理站扩容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 |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西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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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4 00:00:00 | 项目编号 | 赣建市直招字〔2024〕第17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6-14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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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建春湿地公园再生水处理站扩容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4〕第17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建春湿地公园再生水处理站扩容工程设计招标。
2.招标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濂江路赣州城市中央公园健康主题公园。
4.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在现有建春湿地公园再生水处理站旁进行扩容工程,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出水水质执行准Ⅳ类标准,污水处理水池采用地埋式结构,扩建规模2万m3/天,用地面积约8.5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21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赣州市章贡区建春湿地公园再生水处理站扩容工程设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对红都大道主干管、周边污水泵站及污水管进行改造,以确保来水量,并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节能评估报告(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占用湿地公园可行性报告(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规划方案设计及评审(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或施工图审查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中包含的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如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9.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3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10:30。
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7.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202606。邮箱:jsjshceb@163.com。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8390959,邮箱:gzzbtb@163.com。
8、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和赣州市水务股份跟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gzswater.com)。
招标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聪
联 系 人:申工 联系电话:0797-81533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昊玥
联 系 人:杨俊杰、肖龙 联系电话:13767716370
监督单位: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97-8390959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