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坑槽修补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旬邑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 地区 | 陕西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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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正远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聚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293.606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31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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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坑槽修补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人旬邑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天) |
土建施工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正远建设有限公司 |
2936065.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60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聚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36337.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60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锐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36760.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为零。 2、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 |
60天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
土建施工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正远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黄继康 |
职称证:20230039SZB000069284 建造师注册证:陕 261151671120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 B(19)G02103 |
彬州市 2021 年第二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08 标段 |
项目总工 |
宋勇涛 |
职称证:20220128SZC001084765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 B(19)G02930 |
彬州市 2021 年第二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08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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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聚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周刚 |
职称证:20220031SZC001027854 建造师注册证:陕 261212147129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B(22)G05015 |
陇县东风至县功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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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淡娟花 |
职称证:1375392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B(23)G03526 |
陇县东风至县功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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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锐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马建文 |
职称证:2754892 建造师注册证:陕 261131447193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 B(21)G00758 |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 2021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4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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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王琳 |
职称证:2381253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陕交安 B(23)G08517 |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 2021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4 标段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业绩 |
土建施工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正远建设有限公司 |
1.清涧县 2021 年第二批自然村硬化路工程--解家沟镇西山里村实施新建通组水泥路项目 2.彬州市 2021 年第二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TZ-08 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聚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陇县东风至县功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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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锐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 2021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4 标段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标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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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旬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旬邑县北大街
联 系 人:杨国栋
电 话:18992056752
招 标 人:旬邑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 址:旬邑县阳光大道
联 系 人:张战宏
电 话:177621039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王江锋
电 话:136692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