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单位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甘肃酒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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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4 | 开标时间 | 2024-06-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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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肃北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肃交字〔2024〕4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北县石包城乡
3.建设规模:新建警告标志60块;新建禁令标志4块;修复利用警告标志30块;修复利用禁令标志2块;新建波形梁护栏5136m;校正波形梁护栏112m;完全利用波形梁护栏13870m;新建C25钢筋混凝土防撞墙9.49/40 m?/m;新建爆闪灯3套;新建凸面反光镜6套;补漆修复示警桩20根;新建示警桩63根;新建道口桩64根;新建标线2214㎡;补漆修复里程碑23块;新建里程碑6块。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总工期:92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
4.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两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5.根据《酒泉市2023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甘肃省、酒泉市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投诉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6.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肃北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5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06月01日09时00分—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于2024年06月05日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诚信承诺书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佳苑北门8-1-3号门店),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佳苑北门8-1-3号门店,联系人:许佩,联系电话:15693735070,邮寄时须在企业投标备案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1457658276@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肃北县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六、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申请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2.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内),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申请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呜呼图路1-9号
联系人:万建军
电 话:177093749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疏勒家苑北门8-1-3号门店
联系人:许佩
电 话:15693735070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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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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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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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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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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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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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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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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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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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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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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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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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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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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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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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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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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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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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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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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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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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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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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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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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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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考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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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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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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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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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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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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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统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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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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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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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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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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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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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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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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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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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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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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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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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肆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机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 (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