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陵文化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地区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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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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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陵文化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2〕3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绿化和铺装广场、新建关陵文化展示保护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内部参观步道、旅游厕所以及完成旧址周边风貌改善,环境整治,配套导览标识系统及用电、给排水消防安防系统等内容。
2.3项目总投资金额:625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100万元:市政部分约3484万元,建筑部分约2616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阶段、采购与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7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2.8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2.9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本项目总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不少于1人,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不少于1人。
(3)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4)监理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不少于1人,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不少于1人。
(上传(1)-(4)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注:若相关人员岗位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还须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上传承诺书,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
3.4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2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当阳市长坂路137号
联系人:邓伟
联系电话:185278280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何勤文
联系电话:177717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