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潼南区吉星寺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3〕4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潼南区吉星寺水库工程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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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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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280.00米,总库容 101.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量54.26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管理房和库区农田防护工程组成。输水工程承担坝下游灌区和卧佛场镇供水任务。本工程是一座以场镇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及农业灌溉的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和输水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库区农田防护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临时围堰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溢洪道、取水塔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3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工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输水工程等管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30年。库区农田防护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V度。水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输水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1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具体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5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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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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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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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4576153 | 联系电话: | 1832419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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