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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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3 | 项目编号 | JT0103G240531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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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哈尔滨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
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103G24053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哈尔滨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49万㎡、300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需要,需使用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包涵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控制价:1,199,874.95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以及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同时具有测绘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5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印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11. 联系方式
监督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1-57321783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萧红大道12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318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赣水路15号3栋8门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451-56281111
邮箱:zhongpeng_8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